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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文博高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文物局关于开展2025年文博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全省文博高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文物局关于开展2025年文博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7-25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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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物行政部门,省级有关部门,省属有关单位:

按照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总体安排,现将2025年文博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专业

我省范围内在职在岗从事文物博物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文博系列高级职称。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及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参加职称评审。评审条件详见附件1。

评审专业分为文物博物馆研究、文物保护、文物考古、文物利用共4个类别(详见附件3),申报人员申报评审的专业应与本人现在从事的专业岗位一致。

二、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信息公布(2025年8月8日前完成)

各市(区)人社部门及省级有关单位,结合本地区(单位)实际及岗位空缺情况,确定本地区(单位)申报、推荐方案,在不低于省级标准的基础上公布本地区(单位)申报条件、工作程序、时间安排、监督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等相关事项。

(二)个人申报(2025年9月8日前完成)

申报人员向所属单位提出申请,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并注册,按照网页提示及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电子佐证材料(业绩成果均为任现职期内取得)后,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申报材料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本人确认无误后,将个人申报材料信息上传至所属单位。

转换职称系列(专业)或确认职称资格的申报人员,按照网上申报系统要求提供相应资料。

(三)逐级审核推荐(2025年10月8日前完成)

1.各用人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审核本单位申报人员信息。用人单位负责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把关,并将《一览表》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公示结果(附件4)上传至系统“公示证明”栏,按照管理权限逐级审核推荐。

2.市(区)人社部门通过人社内网、省级主管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审核汇总辖区内或所属单位申报人员材料后,将结果上传至评审委员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申报人员须经本人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核实并签署意见,所在市(区)人社部门、省人才交流中心审核汇总申报人员材料后,将结果上传至评审委员会。同时,将审核不通过人员填写审核意见后回退至推荐单位。

各市(区)人社部门、省级各主管单位、省人才交流中心完成审核后,通过系统汇总导出审核通过人员职称申报信息汇总表,打印加盖公章后生成JPG文件上传至评审委员会。

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还需录入空岗数,并由相应的岗位管理部门在空岗证明上加盖公章后生成JPG文件上传至评审委员会。

(四)评审及公示

陕西省文物局组建陕西省文物博物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规定程序开展评审工作(时间另行通知)。评审结果在陕西省文物局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三、有关事项说明

(一)职称资格确认

中央驻陕及省外单位(含军队转业)调入我省文博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职称确认工作要求和我省文博高级职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在职称申报系统中申请确认资格。

(二)职称资格转换

已评聘非文博专业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确因工作需要转换到文博专业技术岗位,须在文博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按照职称转换工作要求和相应的文博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在职称申报系统中申请转换评审。

(三)评审政策倾斜

1.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不含市辖区)申报人员,可按照《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的实施意见》(陕人社发〔2017〕47号)申请“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定向评价的职称证书标注“基层”字样,调离基层单位须转评确认职称资格。

2.任现职期间全职完成驻村扶贫等工作的申报人员,可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大贫困县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支持政策的通知》(陕人社发〔2018〕49号)第六条享受政策倾斜。

3.乡村振兴人才申报文博系列高级职称,按照《关于乡村振兴人才职称晋升支持政策的通知》(陕人社发〔2022〕34号)执行。

(四)职称考核认定

符合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考核认定条件的,按照《关于印发<陕西省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陕人社发〔2019〕40号)申报职称考核认定。职称考核认定实行线下申报,各市(单位)线下报送一式三份职称考核认定表及业绩材料。

(五)任职资格年限及科研成果要求

申报人员的任职资格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参评论文、课题、项目等发表、完成时间截止到2025年9月8日。手册、论文集、增刊、专刊、特刊、论文刊用通知、用稿清样等均不能作为参评论文使用。

(六)评审结果

评审结果批复文件发至各市人社局或有关推荐单位。实行电子评审表,不再印发纸质评审表,评审通过人员通过职称申报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表。实行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评审通过人员通过“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证书管理系统”下载打印职称资格证书。

四、有关要求

1.各市(区)人社部门、省级各主管单位须落实《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中“分级管理、属地管理”等要求,按照隶属关系和申报人员身份类型组织本地本单位申报、审核、推荐等工作,及时准确解答政策。

2.申报人员和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陕西省职称评审系统操作手册》(网上申报系统登录页面下载),严格按照《操作手册》和附件2相关说明规范填报,以免影响正常申报。

3.申报人员及各单位按时完成申报、审核、上传等工作逾期不予受理。个人申报、审核推荐日期截止后(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9月8日,各市(区)人社部门、省级各主管单位、省人才交流中心推荐上报截止时间2025年10月8日),系统将自动停止信息传送,个人或单位(包括主管单位)均不能通过系统提交信息。

4.申报工作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工作机构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集中进行审核。审核中发现的问题,集中一次按申报渠道退回;有关单位须及时通知申报人员,在规定时限内集中一次完善或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重新补充提交材料后,经审核仍不符合条件的,按审核不通过处理,不再退回补充或完善材料。

5.在审核参评材料过程中,对存疑的电子材料,要求申报人员提交纸质版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经查实,若确属申报人员弄虚作假提交材料的,对有关申报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按规定取消申报人员申报资格,纳入全省失信“黑名单”。

6.审核通过人员均须参加专业答辩,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陕西省文博系列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评 委 办:029-85360108

技术支持:029-8521108782210159

专用邮箱:sxswwjzgb@163.com

QQ工作群:831340374(申请加入时请注明单位和姓名)

附件:1.申报条件

2.职称申报网上填报说明

3.相关说明

4.职称申报人员公示证明(模板)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文物局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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