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重要指示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出台《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陕西“彰显华夏文明历史文化基地”建设,充分发挥文博单位在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重要作用,我局拟以省内文博单位为依托,在全省范围内创建一批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重要意义 本意见所指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是依托我省有特色的博物馆或文物保护单位,发挥文博单位资源优势,深入挖掘文化遗产的文化内涵和特色主题,结合研修研学游、主题文化游等休闲学习方式,从陈列展览、公众教育、文创产品等方面为不同阶层人群提供系统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教育和互动体验等吃住娱学菜单式服务的文化场所。开展我省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整合盘活全省文物资源,将博物馆教育贯穿国民教育始终,对于坚定人民群众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不断传承中华文化基因、讲好中国故事具有重要意义。
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来陕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战略为契机,按照“保护文物、传承文明、发展文化”理念,深入挖掘、传承、彰显我省文化遗产的丰富性、至高性、完整性,不断用优秀民族文化和璀璨文明滋养广大民众的心灵,不断实现人民群众的文化认同、价值认同,为实现追赶超越、推动文化强省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基本原则
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服务”原则 切实发挥基地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作用。坚持“一切以人民为中心”,创新思路,让传统文化融入当代社会,逐步实现博物馆从认知教育向文化教育、从讲解式的教育向学者型的教育、从以青少年为主的教育向全社会教育的转变,不断提升文博单位的公众服务能力。
坚持“资源共享、协同创新”原则 基地借助陕西博物馆协会、陕西博物馆教育联盟等社会团体平台和报纸、网站、公众号等媒体的传播力量,采取“线上宣传”“线下运作”相结合的方式,建立专家库、视频库、优秀教育项目数据库等,实现基地公众服务网络化、智慧化、多元化发展。
坚持“驱动引领、凸显特色”原则 ,将基地建设运营与文博单位重点项目实施相结合,围绕特色主题,适时集中推出特色鲜明、主题统一的公众服务项目,形成“品牌效应”。
总体目标:到2020年,争取形成一批主题鲜明、活动丰富、模式成熟、差异化发展、满足不同层次民众参观学习需求的优秀历史文化传承基地。各基地形成“七个一”格局:围绕一个传承主题,策划一系列原创展览,开展一系列教育活动,设计一系列研学课程、开发一系列文创产品、编写一套主题教材,建立一个优秀品牌。实现文博单位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广覆盖局面基本形成,文化软实力进一步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依据自身特色,统筹文物资源,着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各基地充分研究、梳理自身独特的文物资源,将文物所蕴含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价值理念、道德规范、治国智慧挖掘出来,并加以研究、阐释、展示、传播,以小众的文物工作者对文物的发现和研究带动大众对历史文化的认知和认同,让文物“活”起来,将代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物质文明、制度文明、精神文明告诉世人,做到以文化人,着力用优秀传统文化培养民众的道德素养和价值观。
(二)凝练传承主题,优化教育资源,全面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
各基地立足自身优势和周边人文、自然环境,围绕我省优秀的历史文化、红色文化、民俗文化等优秀元素,深化文物内涵研究,凝练自身传承主题,并围绕主题不断推出系列陈列展览、教育活动、公众讲座、教材教具、文创产品等,让文物引领时尚生活,让更多的人了解陕西历史文化。
1、深化文物内涵研究
各基地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切实加强对文物文化内涵的深入挖掘和研究,将文物所承载的中华民族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制度文明体现出来并阐释到位,讲好文物背后的故事。
2、策划原创主题展览
各基地资源共享、互通有无,策划一批充分彰显“中华核心思想理念、中华传统美德及中华人文精神优秀传统文化”的原创主题展览,讲好文物背后的故事。
3、开展多元主题教育活动
各基地统筹规划,将教育活动与国民终身教育相结合、与学校课堂教育相结合,实施丰富多彩的优秀传统文化公众教育活动、知识讲座、国学课堂等,不断形成自身品牌。
4、强化传承课程体系建设
各基地创新思路,在加强自身藏品文化价值研究的同时,运用“互联网+”思维,编制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教材,打造公众教育“课程菜单”,采取“订单式”服务和模块化教学方式,引领传统文化研学。
(三)不断完善,建立彰显陕西地域特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
1.基地申报基本条件
(1)具备一定的观众人群和文化内涵丰厚的藏品体系。
(2)具有稳定的科研、陈列、宣教队伍;
(3)具有成熟的教育活动项目和完善的展览;
(4)拥有开展社会教育活动、举办培训班、设立讲坛(堂)的场所,能就近协助解决研学、研修人员的餐饮、住宿等;
(5)具有一定的文创产品开发条件和实力,已有成熟的文创产品。
2.申报工作流程
基地采取设立申报制度,采取自愿申报原则,各文博单位逐级向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申报。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对符合上述条件的文博单位挂牌“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并以“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经费支持。
三、保障措施
各级人民政府要树立“保护文化遗产也是政绩”的理念,加大对基地的支持力度。
各市文物行政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自觉担当,准确把握陕西文物系统在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中的重要意义,要加强对基地的业务指导和监管,与文化、教育、党史、档案、广电新闻出版、旅游、民政等部门协同合作,让基地真正成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提升民众历史文化素养的文化场所。
各基地所依托的文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基地”建设和各项任务的完成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