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咸阳、汉中市文物(旅游)局:
我省丝路申遗各遗产点的管理规划已于前日上报国家文物局,国家局经研究后原则同意我局上报的管理规划,同时下发了《关于陕西省丝绸之路遗产点管理规划意见的函》(文物保函〔2012〕2277号),对我省丝路申遗各遗产点管理规划的编制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意见。现将该《函》转发给你们,请你们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结合自身情况,积极组织推进申遗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你局接到通知后,尽快按照文件要求,对各申遗点管理规划做出修改完善。
二、修改完成的管理规划必须于2013年1月10日前由地方人民政府公布实施。
三、规划公布文件和规划文本、图纸及相关电子档案等材料请于2013年1月10日前上报陕西省文物局。
特此通知
201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