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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长城保护工程(2005—2014年)简介

陕西省长城保护工程(2005—2014年)简介

发布日期: 2015-12-01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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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陕西省是长城资源重要省份,境内长城长度高达1800多公里,主要分布于榆林、延安、铜川、渭南、韩城5市。2005年以来,在国家文物局的指导帮助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陕西省文物局组织开展了陕西省长城资源调查、扎实落实了长城保护规划及“四有”工作、积极实施长城保护维修工程、严格审核涉及长城的建设工程,依法加强了长城的保护管理,我省长城保存状况有了较大改善,并组织对长城本体进行相应的研究、展示与宣传,促进了长城保护工作开展的广度和深度,切实做到了长城保护工作的显著进展。

二、长城保护工程(20052014年)实施情况

(一)长城资源调查,建立长城记录档案情况。

1、任务分工与组织机构

根据《全国长城资源调查管理办法》《全国长城资源调查工作总体方案》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为推动陕西省长城资源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更好地完成长城资源调查任务,陕西省文物局与陕西省测绘局会同长城所在地、市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成立了陕西省长城资源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和陕西省长城资源调查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研究解决我省长城资源调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定我省长城资源调查的指导原则和工作方针;并组织和协调各有关部门实施长城资源调查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协调进度计划和质量控制。

田野调查队伍由陕西省考古研究院、秦始皇帝陵博物馆、西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半坡博物馆、榆林市文物保护研究所、延安市文物研究所等单位抽调相关业务人员组成。

2、方法与步骤

开展实地调查工作之前,调查队通过文献及实地调研、编制《陕西省长城资源调查总体工作方案》,参加国家文物局及省内培训等方式,确保所有调查前期准备工作及人员均能达到调查工作的要求。

陕西省长城资源田野调查工作按照国家的要求,以县为单位进行。在对拟参加调查的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后,将五支分队全部集中到府谷县进行试点调查,随时集中整理资料,讨论工作流程得失,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制定和完善下一步调查工作的流程,确定资料采集的统一标准。

试点结束后,我们采取分县进行调查的方式,在分县调查过程中,统一按照先调查大边后调查二边的顺序;各县调查按照从东向西的顺序开始工作;调查过程中凡是在调查范围内的调查对象(墙体、单体建筑、相关遗存等)同时进行调查。

3、技术路线

具体调查工作的工作流程是:赴现场调查,途中进行采访;到达现场开始采集数据,用GPS定位,并在地图上、航片上找出相应的位置;确定工作编号和序号,用罗盘定向;拍照、测量并进行记录;详细描述调查对象及其周边环境情况并画线图;结束采集任务。

在量测过程中我们采用立体量测环境下直接量测墙体,精度评价采用量测野外实测点的方法获得。作业员对外业实测的各类控制点按照加密网进行立体量测,获得一组量测值,通过统计,得到该作业员在该区域网的实际量测精度,作为本网每个点的量测中误差,进而计算每段长城的长度精度,再计算整体长度精度。

室内资料整理工作流程是,依据现场记录在电脑上用WORD填制调查登记表,对所采集的数码照片资料进行挑选、命名、注明、编号,将线图扫描后用CAD软件处理成电子文本;冲洗胶片照片并命名编号;将上述数码资料导入“长城资源调查数据采集系统ArcGIS”,结束资料整理任务。

4、管理制度

为顺利地开展长城资源调查,我们在财务管理、资料管理、专家咨询、检查验收等方面均制定了相关的制度。制定了《陕西省长城资源调查财务管理制度》,专款专用,由专人负责全队的财务管理,严格按照报账制度逐级签字报销。在开展工作前我们针对此次调查,制定出《陕西省长城调查资料管理制度》,由于长城调查资料涉及国家机密,所以在队内实行资料专管制度,明确责任人。采取了专家咨询制度,聘请了相关领域的专家担任长城资源调查的咨询专家,保证了长城调查采集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和科学性。对于田野调查获得的长城调查资料,我们采取由分队长、省内自查验收、项目组成员及专家进行进一步检查的严格三级检查验收制度,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5、调查成果

按照《长城保护条例》以及保护管理的要求,陕西省长城资源记录档案由陕西省考古研究院负责实施,将调查所得资料按照县域分开,共形成纸质资料147册,电子数据132G。所有资料档案在陕西省考古研究院保存,并报陕西省文物局备案。涉及区县的长城也保留本县区长城资料一套。另外,陕西省国保、省保单位的长城按照规范全部完成了记录档案整理归档和上报工作。

(二)编制长城保护规划、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工作。

1、长城保护规划编制、批复和实施情况。

在长城资源调查期间,我省就组织陕西省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设计研究院、陕西省考古研究院、西北大学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中心等单位着手编制陕西省长城保护规划。2009年国家文物局批准了我省明长城、早期长城保护规划立项,2011年批准了魏长城保护规划立项。明长城保护规划已经编制完成,并多次组织专家进行了讨论,目前正在履行报批程序。早期长城和魏长城保护规划已经完成实地调研和资料搜集工作,规划编制工作正在进行。

为了切实加强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缓解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基本建设对文物保护的压力,结合我省实际,我局组织编制了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规划,目前已经完成首批包括长城遗址在内的312处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规划编制,为加强长城遗址的保护和管理奠定了基础。

2、长城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及公布情况。

我局先后组织申报镇北台、榆林卫城、麟州故城、魏长城以及走马梁汉墓群5处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报请省政府将建安堡、高家堡、波罗堡、烟墩山烽火台、响水堡等24处长城遗址公布为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在公布保护单位的同时,全部划定和公布了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榆阳、定边等县区将辖区内的长城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3、长城保护标志设置情况。

按照《长城“四有”工作指导意见》,我省对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全部树立了保护标志,在能够体现长城整体风貌、特色,以及旅游景区、道路交通、人口密集的区域树立了说明牌和标识,并部分设置了保护围栏和界桩。比如延安市吴起县、志丹县、富县、黄龙县长城遗址,还设置有国保单位标准的保护标识碑。

(三)长城保护法规建设。

陕西省目前虽然没有专门设立长城保护的专项法规,但在日常涉及长城的工作中,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长城保护条例》《长城“四有”工作指导意见》以及《陕西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进行长城保护工作。

(四)长城保护管理现状。

近年来,我省先后成立了榆林古城文管所、镇北台文管所、红石峡文管所、走马梁等文管所和黄龙县魏长城文管所等专职长城管理机构,未设立专职机构的都确定了当地文管办或周边文管所代管,保护责任得到落实。同时还聘请了一批长城保护员负责巡查保护,仅榆林市长城文保员就近100人。此外,榆林市长城学会、定边、神木、府谷等长城民间社会团体蓬勃兴起,加入了长城保护工作,基本上做到长城保护全覆盖。

目前,陕西在合理利用长城资源的基础上,建成了第一个以长城为主题的榆林镇北台长城博物馆,使陕北荒漠风光与边塞长城文化紧密结合,成为我省长城旅游的首选目的地;榆林红石峡、靖边龙州丹霞地貌也结合当地长城资源大力发展旅游业,游客数量稳步增长;宜君县政府以210国道沿线长城保护为重点,整合周边地膜玉米观光、旱作梯田风光等自然人文景点,打造中国最美田园,成为我省文化旅游新的亮点。

(五)长城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近年来,通过举办长城遗产摄影展、长城保护专题讲座,长城保护条例巡回宣传以及利用每年文化遗产日等形式,干部和群众的长城保护意识有所增强,众多群众义务参与到长城保护中来。根据群众的反映,我省先后查处了华阴魏长城、横山明长城以及靖边烟墩山烽燧等破坏案件五起,体现了群众保护长城的热情。通过宣传,大部分涉及长城的重大建设项目都能严格按照长城保护的规定,落实保护措施,履行报批程序,确保了长城的安全。

(六)长城保护科学研究。

多年来,我省重视长城资料的研究,西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以及我省文物单位的专家先后出版长城方面的研究专著、研究论文数十部。完成了《陕西省明长城资源调查工作报告》《陕西省魏长城资源调查工作报告》的整理;组织编纂出版了《陕西明长城调查报告(营堡分册)》《陕西明长城调查报告(墙体卷)》报告,为长城保护和管理奠定了基础。同时,我省还组织了宜君魏长城保护专家座谈会、明长城保护专家讨论会,成立了“宜君魏长城研究基地”、“宜君长城研究保护中心”,借智发展,提高长城保护和研究的水平。

(七)长城保护修缮和重点地段抢险和维修工作。

为了切实做好长城遗产的保护维修工作,从2009年起,我局每年安排长城抢救方案编制经费指令性委托陕西省文化遗产研究院编制长城保护维修方案。截止目前,我省共编制长城保护维修工程方案23个,上报并经国家文物局批准的15个。已经开工实施抢险加固工程10个,初步完成了长城镇北台款贡城、牛家梁-麻黄梁段、牛家梁——芹河段、榆林城墙、定边段一期等保护维修工程。

在长城保护工程中,我们认真秉承不改变文物原状和最小干预的原则,以消除长城本体安全隐患为重点,细致勘查、慎重设计、严谨施工。在实施长城保护维修工程时,我们严格按照方案施工,施工中遇到困难和问题,能经常组织考古、长城保护等方面的专家赴施工现场进行技术指导,有效的保证了维修工程的质量。

(八)长城保护依法加强监管落实情况。

陕北是我国重要的能源基地,同时也是我省长城资源的主要分布区,随着经济投入的加大,基础设施和能源建设项目日益增多。为此,我局依据《文物保护法》、《长城保护条例》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长城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审核涉及长城的建设工程,要求能避让的坚决予以避让,确实不能避让的必须制定科学的长城保护措施和方案并履行报批程序。据统计,从2008年以来,我省境内建设工程涉及长城遗址的项目22项,报请国家文物局审批10项,批复8项;我局建议调整工程选址、选线避让长城的有12项。按照《长城“四有”工作指导意见》,长城保护范围为四周外扩不少于50,建设控制地带不少于500,在我省实际操作中,涉及长城的建设工程全部避让800以外,尽可能的保证了长城遗址的完整。

为了切实加强长城遗址的保护,20157月,我局还专门致函榆林市政府,要求加强对长城遗址的保护管理,抓紧制定长城保护管理办法,禁止在长城遗址区域及周边进行资源采挖活动,确保长城遗址安全。

三、长城保护工程(20052014年)实施效果及存在问题

通过持续开展了十多年的长城保护工程,我省长城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的进步。通过长城资源调查,摸清了陕西省长城资源的基本情况,通过编制长城保护规划、公布文保单位、完善记录档案、成立保护机构,均强化了长城的规范管理,为长城遗产的保护奠定了基础。同时,为切实做好长城遗产的保护,我局在长城的抢险维修、长城的依法保护管理、长城的研究工作、宣传工作以及长城资源的合理利用方面均取得了显著的进步,提高了长城的管理、保护、研究及合理利用水平。

但由于长城遗产点多线长面广,基础薄弱、自然损坏严重,加之长城沿线地区经济持续增速,长城保护压力增大,我省长城保护仍面临严峻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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