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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物普查办赴四市监管文物数据质量

省文物普查办赴四市监管文物数据质量

发布日期: 2015-08-26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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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保证陕西省可移动文物普查信息采集质量,扎实推进陕西省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按照省普查办的部署和要求,落实好陕西省文物局于2015年5月下旬,在全省举办的陕西省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质量控制审核骨干培训班对于文物普查数据质量的具体要求,8月底完成全省文物普查数据质量控制工作。2015年7至8月,省普查相继到汉中、宝鸡、渭南和商洛等四市,检查各市关于对于该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这次工作检查,对拓展文物数据采集统一标准做现场解释,对文物采集数据质量,遇到一些实际具体问题做现场指导,催交已修改完成的文物数据并及时上报,对文物采集数据质量控制进行监管。

  普查办一行先后到了洋县、城固、白水,陇县、千阳,镇安、商南、洛南等县的文物收藏单位进行工作检查。

  虽然文物数据监管培训时,按照国家文物普查办的要求进行了统一规范,但在文物命名,文物鉴定,时代划分,数据格式,填表形式、数据报送等各馆的实际情况来看,却遇到不少问题。通过解释和现场规范,解决了大量对数据采集人员来说不知怎样处理的棘手问题。

  和文物数据质量监管培训会前相比,文物采集人员对工作的重视程度,文物数据质量环比等都有了质的改变。可喜局面的出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四市普查办极为重视这次文物普查数据质量监管工作,在省普查办培训后,都进行了集中培训;文物数据采集人员责任感明显提高,在7月流火的季节仍坚持工作;省普查办工作安排较为合理。从六月开始用三个月的时间对原上报文物数据进行修改和更正。

  通过这几周不断的检查和指导,了解了各市对于文物数据质量存在的问题,解决了实际困难,强化了数据上交要求,为下一步的文物数据登录国家普查平台做到心中有数。各市普查办表态,按照省普查办的要求,力争在8月底能完成数据上报工作。

  (陕西省历史博物馆信息资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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