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著录说明适用于《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文物登记表(试行)》的著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说明的引用而成为本说明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说明。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说明。
《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文化部,1986年6月1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行业标准 文物藏品档案规范》(WW/T 0020—2008),国家文物局,2009年2月16日
《博物馆藏品信息指标体系规范》,国家文物局(文物博发[2001]81号)
《文物藏品定级标准》,文化部
《藏品档案填写说明》,国家文物局,1991年11月19日
《全国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表》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 4754-2002)
3 与此次普查中文物登记工作相关的文件材料
《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文物登记表(试行)》,见附录A。
《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数据采集指标项表》,见附录B。
《全国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表》。
《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行业分类代码表》,见附录G。
4 《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文物登记表(试行)》著录说明
4.1 收藏单位名称
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单位的正式全称。
4.2 普查登记号
本次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要求为每件文物设定一个“普查登记号”。普查登记号是本次普查中赋予普查对象(国有可移动文物)的唯一的身份编号,其长度为21位数字。
4.2.1为区分不同的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单位,将普查登记号设计为五部分:行政区划代码+单位性质代码+行业分类代码+单位顺序号+文物顺序号。
4.2.2普查登记号的命名规则:
(1)命名内容:行政区划代码+单位性质代码+行业分类代码+单位顺序号+文物顺序号
命名长度: 6位 1位 2位 5位 7位
行政区划代码 | 单位性质代码 | 行业分类代码 | 单位顺序号 | 文物顺序号 | ||||||||||||||||||
长度 | 1 | 2 | 3 | 4 | 5 | 6 | 1 | 1 | 2 | 1 | 2 | 3 | 4 | 5 | 1 | 2 | 3 | 4 | 5 | 6 | 7 | |
(2)各项的顺序要固定,文件名中不能存在任何空格。无论任何原因,文件名中均不得存在中文字符。
(3)行政区划代码:即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单位所在地的行政区划号码,填写,6位阿拉伯数字。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全国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表》为准。
《全国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表》查询网址:https://www.mca.gov.cn/article/sj/tjbz/a/201713/201707271556.html
(4)单位性质代码:按下表内容选择后填写,1位阿拉伯数字。
单位性质代码 | 单位性质 |
2 | 事业单位 |
4 | 人民解放军、 武警部队 |
(5)行业性质代码:以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单位所属的行业分类为准(见附录G),填写,2位阿拉伯数字。
(6)单位顺序号:即在普查中对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单位的登录顺序,此号码在报送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结果数据时由县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数据接收软件按接收次序自动生成,5位阿拉伯数字。从个位开始登录,不足5位的前面用“0”补齐。
(7)文物顺序号:即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单位在普查时对文物的登录顺序,此号码在报送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结果数据后由县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数据审核软件按数据审核通过的次序自动生成,普查顺序号长度为7位阿拉伯数字。从个位开始登录,不足7位的前面用“0”补齐。
4.2.3示例:
110102218000011234567
北京市西城区 事业单位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第1家报送数据的单位 第1234567号文物
4.3 藏品总登记号
文物在现收藏单位总账上的登记号。若无总登记号应填写辅助账登记号或登记顺序号。
选填。
4.4 名称
4.4.1登记名称
若有原名,请按原名填写。若无原名,请按《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文物定名标准(试行)》填写。
必须用汉字填写。
4.4.2原名
文物在现收藏单位总登记账上的名称。
选填。
4.5 文物级别
根据文物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确定的级别。文物的级别可分为:一级文物、二级文物、三级文物、一般文物。参见《文物藏品定级标准》。
文物的定级工作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组织进行。
截至此次普查的标准时点(2013.12.31.24:00)为止,已定级文物按现有级别填写,尚未确定级别的文物按未定级文物填写。
4.6 文物类别
按《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文物分类标准(试行)》进行选择。
每件文物只选择1种范围和1种具体类别。
类别选择时如有交叉应按性质、功用、质地的顺序进行选择。两种以上质地的文物,以其主要质地归类。
4.6.1类别范围
按藏品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可以分为:历史文物、古籍、历史档案、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
(1)历史文物分为古代文物和近代现代文物。
古代文物:从旧石器时代至清代的、属于人类在历史发展进程中遗留下来的、由人类创造或者与人类活动有关的一切具有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的、可移动的物质遗存。
近代现代文物:1911年以来具有重要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的,以及反映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和与重大历史事件、重要人物或著名人物有关的实物,以及其他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实物。1840—1911年间与近代重大历史事件、重要人物或著名人物有关的实物,以及其他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实物也可认定为近代现代文物。
(2)古籍:参照相关规定予以认定。
(3)历史档案:参照相关规定予以认定。
(4)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古猿化石、古人类化石、与人类活动有关的第四纪古脊椎动物化石。
单选。
4.6.2具体类别
根据文物的实际情况,按《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文物分类标准(试行)》进行选择。
单选。
4.7 年代
按《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文物年代标准(试行)》进行选择、填写。
4.7.1纪年选项
因文物的具体情况比较复杂,本次普查提供A、B两种纪年选项:A按考古学纪年、中国历史朝代纪年,B按地质年代纪年和公元纪年。根据文物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种纪年选项进行具体选择。化石类只能在纪年选项B中进行选择。
考古学年代和中国历史朝代,参见附录D。
地质年代,参见附录E。
截至此次普查的标准时点(2013.12.31.24:00)为止,文物未经年代认定的可暂选纪年选项B 中的“年代不详”项。
单选。
4.7.2具体时间
若能确定文物的具体时间,可填写。
选填。
4.8 质地类别
根据构成文物主体材料的物质成分确定文物的类别。质地类别可分为:有机质、无机质。有机质分为:木、竹、纸、棉麻纤维、其他植物质、骨角牙、皮革、毛、丝、其他动物质、其他有机质。无机质分为:石、宝玉石、砖瓦、泥、陶、瓷、玻璃、铜、铁、金、银、其他金属、其他无机质。
按藏品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示例:
其他植物质,如藤、种子、根、茎、叶等。
其他有机质,如珍珠、琥珀(或橡胶)、酒类、动植物类药品等。
其他金属,如铝等。
其他无机质,如由矿物制成的颜料或药品、火药等。
4.8.1单一质地
指构成藏品自身的物质成分单一。
单选。
4.8.2复合或组合质地
指构成藏品自身的物质成分为两种或者两种以上。
多选。
4.9 外形尺寸
按《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文物计量标准(试行)》填写。
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如果需填写多项内容时请注明测量的部位,在填写时用英文半角“,”分开。
选填。
4.10 质量
文物所含物质的量,即常说的“重量”。
按《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文物计量标准(试行)》选择、填写。
4.10.1范围
文物的质量范围。
按文物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可分为:小于0.01千克、0.01—1千克、1—50千克、50—100千克、100—1000千克、大于1000千克。
单选。
4.10.2具体质量
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选填。
4.11 完残程度
单件文物的完残程度和成套文物完缺程度的类别。可以分为:完整、基本完整、残缺、严重残缺(包括缺失部件)。
应尽量填写入藏时的完残程度。若无,则填写首次记录的完残程度。
单选。
4.12 保存状态
指文物的保存现状。按文物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可以分为:状态稳定,不需修复;部分损腐,需要修复;腐蚀损毁严重,急需修复。
应选择此次普查的标准时点(2013.12.31.24:00)的文物保存状态。
单选。
4.13 数量
按《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文物计量标准(试行)》填写。
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4.13.1件套
文物的总登记号(或辅助账登记号)的数量。
具有统计意义,在功能与内容上相关联的独立个体集合,或独立个体本身的数量。一般以“件套”表示。
4.13.2件
一个总登记号(或辅助账登记号)所包含的数量。
“件”是指可相对独立存在的个体或不可拆分的最小个体数量。
散碎品、锈结品(如铜钱)及液态文物,若同一来源,装于同一容器或同一包装的,可视为一件文物;散碎品、锈结品(如铜钱)及液态文物,若同一来源,分装于不同容器或不同包装的,可按实际容器或包装数量计件。
4.14 文物来源
现收藏单位获得文物的行为方式,包括:旧藏、拨交移交交换、考古发掘、采集、征集收购、捐赠、拣选、其他。
多选。
4.15 入藏时间
文物被现收藏单位登记入库的日期,即总登记账登记的日期或辅助账登记的日期。
4.15.1范围
按文物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可以分为几个阶段:1949.10.1前、1949.10.1—1966年、1967—1978年、1979—2000年、2001年至今。
单选。
4.15.2具体时间
文物被现收藏单位登记入库的具体年份,用4位阿拉伯数字填写。
选填。
示例:
1996
附录A: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文物登记表(试行)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
1 | 收藏单位名称 | ||||
2 | 普查登记号 | 行政区划代码 | |||
单位性质代码 | |||||
行业分类代码 | |||||
单位顺序号 | |||||
文物顺序号 | |||||
3 | 现藏品总登记号 | ||||
4 | 名称 | 登记名称 | |||
原名 | |||||
5 | 文物级别 | ||||
7 | 年代 | 纪年选项 | A | ||
B | |||||
具体时间 | |||||
8 | 质地类别 | 单一质地 | 有机质 | ||
无机质 | |||||
复合或组合质地 | 有机质 | ||||
无机质 | |||||
9 | 外形尺寸 cm | 长(直径) | |||
宽 | |||||
高 | |||||
10 | 质量(即通常所说的重量)kg | 范围 | |||
具体质量 | |||||
11 | 完残程度 | ||||
12 | 保存状态 | ||||
13 | 数量 | 件/套 | |||
件 | |||||
14 | 文物来源 | ||||
15 | 入藏时间 | 范围 | |||
具体时间 | |||||
附录B:《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数据采集指标项表(试行)》
序号 | 项目 | 是否必填 | 录入方式 | 文字长度 | 数据类型 | ||
1 | 收藏单位名称 | 是 | 录入 | 50 | 文本 | ||
2 | 普查登记号 | 行政区划代码 | 是 | 填写 | 50 | 文本 | |
单位性质代码 | |||||||
行业分类代码 | |||||||
单位顺序号 | 自动生成 | 自动生成 | |||||
文物顺序号 | |||||||
3 | 现藏品总登记号 | 是 | 填写 | 50 | 文本 | ||
4 | 名称 | 登记名称 | 是 | 填写 | 100 | 文本 | |
原名 | 否 | 填写 | 100 | 文本 | |||
5 | 文物级别 | 是 | 选择 | 20 | 文本 | ||
6 | 文物类别 | 范围 | 是 | 选择 | 50 | 文本 | |
具体类别 | 选择 | 50 | 文本 | ||||
7 | 年代 | 纪年选项 | A | 是 | 选择 | 50 | 文本 |
B | |||||||
具体时间 | 否 | 填写 | 50 | 文本 | |||
8 | 质地类别 | 单一质地 | 有机质 | 是 | 选择 | 50 | 文本 |
无机质 | |||||||
组合或复合质地 | 有机质 | ||||||
无机质 | |||||||
9 | 外形尺寸 cm | 长(直径) | 否 | 填写 | 10 | 文本 | |
宽 | 10 | ||||||
高 | 10 | ||||||
10 | 质量(即通常所说的重量) kg | 范围 | 是 | 选择 | 20 | 文本 | |
具体质量 | 否 | 填写 | 50 | 文本 | |||
11 | 完残程度 | 是 | 选择 | 20 | 文本 | ||
12 | 保存状态 | 是 | 选择 | 50 | 文本 | ||
13 | 数量 | 件/套 | 是 | 填写 | 10 | 数字 | |
件 | 10 | ||||||
15 | 入藏时间 | 范围 | 是 | 选择 | 50 | 文本 | |
具体时间 | 是 | 填写 | 10 | 文本 | |||
附录C1:《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文物登记表(试行)》范本1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
1 | 收藏单位名称 | 首都博物馆 | ||
2 | 普查登记号 | 行政区划代码 | 110102 | |
单位性质代码 | 2 | |||
行业分类代码 | 18 | |||
单位顺序号 | 00001 | |||
文物顺序号 | 0012345 | |||
3 | 现藏品总登记号 | 1.997 | ||
4 | 名称 | 登记名称 | 嵌宝石刻龙金执壶 | |
原名 | ||||
5 | 文物级别 | B(二级文物) | ||
6 | 文物类别 | 范围 | A(历史文物) | |
具体类别 | 1(金银器) | |||
7 | 年代 | 纪年选项 | A | 0219(明) |
B | ||||
具体时间 | ||||
8 | 质地类别 | 单一质地 | 有机质 | |
无机质 | ||||
复合或组合质地 | 有机质 | |||
无机质 | B(宝玉石)J (金) | |||
9 | 外形尺寸 cm | 长(直径) | 8 | |
宽 | 8 | |||
高 | 19 | |||
10 | 质量(即通常所说的重量) kg | 范围 | B(0.01—1) | |
具体质量 | 0.3653 | |||
11 | 完残程度 | C(残缺) | ||
12 | 保存状态 | A(状态稳定,不需修复) | ||
13 | 数量 | 件/套 | 1 | |
件 | 1 | |||
14 | 文物来源 | C(考古发掘) | ||
15 | 入藏时间 | 范围 | F(2001年至今) | |
具体时间 | 2005 | |||
表C2 : 《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文物登记表(试行)》范本2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
1 | 收藏单位名称 | 北京鲁迅博物馆 | ||
2 | 普查登记号 | 行政区划代码 | 110102 | |
单位性质代码 | 2 | |||
行业分类代码 | 18 | |||
单位顺序号 | 0101 | |||
文物顺序号 | 0812345 | |||
3 | 现藏品总登记号 | 2070101000026 | ||
4 | 名称 | 登记名称 | 林辰手书《难忘的一课》草稿 | |
原名 | ||||
5 | 文物级别 | D(一般文物) | ||
6 | 文物类别 | 范围 | A(历史文物) | |
具体类别 | 22(文献图书) | |||
7 | 年代 | 纪年选项 | A | 04(中华人民共和国) |
B | ||||
具体时间 | ||||
8 | 质地类别 | 单一质地 | 有机质 | C(纸) |
无机质 | ||||
复合或组合质地 | 有机质 | |||
无机质 | ||||
9 | 外形尺寸 cm | 长(直径) | 39 | |
宽 | 27 | |||
高 | ||||
10 | 质量(即通常所说的重量) kg | 范围 | A(< 0.01) | |
具体质量 | ||||
11 | 完残程度 | A(完整) | ||
12 | 保存状态 | A(状态稳定,不需修复) | ||
13 | 数量 | 件套 | 1 | |
件 | 1 | |||
14 | 文物来源 | F(捐赠) | ||
15 | 入藏时间 | 范围 | F(2001年至今) | |
具体时间 | 2003 | |||
附录D:中国历史年代简表
选择代码 | 时代 | 时间范围 |
0101 | 旧石器时代 | 约200万—1万年前 |
0102 | 新石器时代 | 约1万—4千年前 |
0201 | 夏 | 公元前2070—前1600年 |
0202 | 商 | 公元前1600—前1046年 |
0203 | 西周 | 公元前1046-前771年 |
0204 | 春秋 | 公元前770-前476年 |
0205 | 战国 | 公元前475—前221年 |
0206 | 秦 | 公元前221-前207年 |
0207 | 汉 | 公元前206—公元220年 |
西汉 | 公元前206—公元25年 包括王莽(公元9—23年)和更始帝(公元23—25年) | |
东汉 | 公元25-220年 | |
0208 | 三国 | 公元220-265年 |
魏 | 公元220—265年 | |
蜀汉 | 公元221—263年 | |
吴 | 公元222—280年 | |
0209 | 晋 | 公元265—420年 |
西晋 | 公元265—316年 | |
东晋、十六国 | 公元317—420年 | |
0210 | 南北朝 | 公元420年-589年 |
南朝 | 宋 (公元420—479年)齐 (公元479—502年) 梁 (公元502—557年)陈 (公元557—589年) | |
北朝 | 北魏 (公元386—534年) 东魏(公元534—550年)北齐(公元550—577年) 西魏(公元535—556年)北周(公元557—581年) | |
0211 | 隋 | 公元581—618年 |
0212 | 唐 | 公元618—907年 |
0213 | 五代 | 公元907—960年 |
后梁 后唐 后晋 后汉 后周 | 公元907—923年 公元923—936年 公元936—947年 公元947—950年 公元951—960年 | |
0214 | 宋 | 公元960—1279年 |
0214-1 | 北宋 | 公元960—1127年 |
0214-2 | 南宋 | 公元1127-1279年 |
0215 | 辽 | 公元907—1125年 |
0216 | 金 | 公元1115—1234年 |
0217 | 西夏 | 公元1038—1227年 |
0218 | 元 | 公元1271—1368年 |
0219 | 明 | 公元1368—1644年 |
0220 | 清 | 公元1644—1911年 |
0220-1 | 清(鸦片战争前) | 公元1644—1839年 |
0220-2 | 清(鸦片战争后) | 公元1840—1911年 |
03 | 中华民国 | 公元1912—1949年9月30日 |
04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公元1949年10月1日—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