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改进工作,加强管理,推动洛南文物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全面发展。2016年5月23-25日,洛南县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组,在全县范围内检查《文物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
这次检查对象主要是洛南县人民政府。重点部门是县文广局、公安局、城乡建设局,发改局、财政局、国土局、旅游局以及各镇(办)。检查内容为文物保护法的学习宣传情况;文物属地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文物分级保护规划及实施情况,现有文物管护情况,重点了解馆藏文物及旧石器遗址群保护情况;文物保护经费投入机制建设情况;文物保护执法队伍建设及相关案件查处情况。
执法检查组在洛南县文广局陪同下,深入洛南盆地旧石器地点群遗址、西寺墓群、叶家祠堂、九泉山战斗遗址、河口洞穴遗址、古城娘娘庙、丁兰寺、关帝庙等20余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洛南县博物馆,通过座谈走访,听取汇报,现场查看相结合,全面了解洛南文物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并在检查结束召开洛南人大文物保护法执法汇报座谈会。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冀保民在充分肯定全县文物保护工作成绩的基础上强调:文物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它承载历史文明,传承文化基因,维系民族精神,文物安全工作关乎全局,全县各级各部门应再接再厉,坚持不懈,认真学习贯彻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继续加强文物保护法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文物保护意识。强化政府主体责任以及镇(办)属地管理职能,切实增强文物保护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依法履行保护职责。他强调洛南文物保护工作基础还比较薄弱,文物保护管理机制尚不健全,应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夯实文物保护职责,强化监管,创新机制,发挥各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动员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夯实基础,切实加强全县文物安全保护管理工作。(刘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