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简报第28期
文章来源:陕西省文物局 发布日期: 2025-06-17 11:38


陕西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简报

〔2025〕第7期(总第28期)

陕西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16日


陕西召开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推进会

6月5日,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四普办”)在西安召开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推进会,总结“四普”第二阶段的工作成果,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省文物局局长、省四普办主任贾强出席并讲话,省委宣传部文艺处副处长魏媛、省测绘局代表,省普查专班主任、副主任、执行副主任、各工作组组长及成员、各市文物局主管领导和部门负责同志、各市普查队和专项普查队负责人参会,各县(区)普查骨干线上参会。省文物局副局长、省四普办副主任孙周勇主持会议。

会上,各市普查办负责人汇报了“四普”第二阶段的工作进展、新发现等情况,通报了第二阶段普查整体工作情况。目前,全省107个区县已全部完成实地调查工作,全省复核三普文物点49058处,复核率为100%,新发现文物点5246处。

会议强调,目前普查工作已经进入转段的关键时期,针对新发现、数据上传、消失文物核准、经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深入贯彻落实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五次全体会议精神,统一思想,坚持质量第一,实事求是把控工作节奏,确保普查顺利转段。

会议强调,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压实普查责任,各级文物局、普查办、普查队要明确各自工作职责,理顺工作关系,落实工作任务,保持普查队伍的稳定,确保工作连续性。在数据填报上传、审核、普查验收、报告编写、认定公布等各环节压实责任。省普查办要统筹推动普查工作有力有序开展,要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好普查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二是要坚决贯彻新发现要求,落实“应保尽保”,强化新发现,杜绝消极态度和人为压低新发现数量的行为。要重点对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工业遗产、已有考古成果等重点区域和类型开展地毯式普查,确保六项“全覆盖”任务按时完成,蜀道和旧石器专项调查队的调查成果丰硕,各市要全部上传至省级审核,由省四普办统一组织认定。三是强化节点管控,确保普查质量,各普查办要采取切实措施,及时将普查数据上传至普查综合管理系统,全力以赴确保按时完成调查数据提交,确保数据科学可靠,确保数据安全。四是建好文物台账,守牢安全底线,各地要落实责任,建立消失文物、撤销文物、文物保护单位损毁三本台账,实事求是地摸清文物现状和原因。要按时完成消失文物报告上报工作,报告须有科学的调查记录、合法的处置意见和完整的佐证材料。文物点的核消工作要遵循国家普查办下发的工作指引,审慎精准推进,不能存在“甩包袱”思想和侥幸心理。建立撤销文物和损毁文物台账,对其认定要科学、合理,并按要求移交违纪违法线索。普查期间严格执行“预保护机制”,确保文物安全。五是凝练普查成果,做好普查宣传,各级普查办对各地新发现的文物要及时梳理调查成效,总结调查方法、进行学术价值阐释,凝练和形成系统的陕西特色调查成果。紧扣普查主题,探索多种形式的宣传方式,营造全社会支持普查、保护文物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及时做好信息报送,多角度产出优秀宣传稿件并及时向国家和省四普办宣传组报送,全面体现普查成果。要根据各地普查特点,深入发掘先进事迹和优秀队员,向社会讲好普查中的人和事。

会议安排部署了下半年第三阶段要重点开展的工作:一是做好实地调查的收尾和数据上传工作;二是全面开展省市县数据审核;三是部署实地调查验收试点;四是推进普查分布图、档案、报告编写整理,启动编写陕西四普成果汇编及《陕西四普工作纪实》和陕西文物分布“一张图”基础平台搭建及数据录入工作。

会议最后强调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已经进入关键阶段,普查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大家要保持干劲,全力以赴,严格执行时间节点和要求,以对历史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扛稳政治责任,守牢文物保护的底线,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普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