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文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19 来源: 陕西省文物局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和2020年度陕西省文物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陕西省文物局政府网站(http://wwj.shaanxi.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陕西省文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西路193号,邮编710061:电话:029-85360115,电子邮箱:wwj_gk@shaanxi.gov.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公开的主要内容

(1)新闻资讯类,包括政府要闻、文博要闻、党建工作、工作动态、通知公告、媒体关注、专题专栏等,共发布信息1341条。

(2)政务公开类,包括政策法规、政策解读、公开文件、规划计划、人事信息、财务信息、统计信息、目标考核、建议提案、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共发布信息410条。

(3)微博微信平台2020年发布信息共计2805条。

2.公开形式

主要通过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也及时通过新闻发布会、官方微博、微信等形式公开,还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向社会公开。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发布政府信息;此外,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也可以通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栏目,向我局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为方便公众查阅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实现主动公开信息全文检索功能。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今年以来,共收到4件信息公开申请,其中,3件来自网站申请,1件现场申请。全部按时完成答复工作。其中1件属于业务咨询查询类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范畴,予以说明并作回复;1件属于过程性信息按规定不予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管控政府信息,在政府信息形成之时,明确公开属性,对于可公开的信息及时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及时修订本单位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规定,认真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规范发布流程,缩短信息从形成到公开的时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四)平台建设

2020年我局成为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单位,12月官方网站再次进行了集约化后的改版升级,改版后的陕西省文物局官方网站在优化栏目设置的同时接入了陕西省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提升政务网站的办事服务效能,丰富文博信息内容,突出行业特色。针对《条例》中有关要求对涉及信息公开的各环节予以补充修订。作为陕西文博系统的信息公开主平台,陕西省文物局官方网站设置了电子政务工作小组,整体团队8人,投入资金进行系统升级改造。及时跟踪报道全年文化遗产相关各大活动、会议情况,策划制作四期活动专题。运用多种先进技术手段创新宣传模式,对2020年国际博物馆日、文化遗产日等进行远程现场直播、活动制作录播等,增强重要活动、纪念日宣传力度。

(五)监督保障

调整陕西省文物局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长由周魁英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办公室主任段红升担任,成员包括局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段红升为主任、庞子涛为副主任。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陕西省文物局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本年度在指导陕西省文物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与维护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信息发布的管理工作、新闻发布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局机关各部门负责各自业务范围内应公开信息的收集、报审、申请受理工作;办公室及机关纪委分别负责对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审查和监督;省文物局办公室依照新闻发布制度规定的程序,协调、组织通过新闻媒体发布政府信息事宜;陕西文物数据中心负责提供、维护局政府网站有关栏目,做好政府信息的网上发布、更新工作,提供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

增0

25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2

增0

5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

0

0

行政强制

2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4批次

445.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一定成效,但与新时期文物工作新需求相比还存在差距。2021年度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主要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推进工作:

(一)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最大程度地发挥政府网站主平台的作用,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发布政府信息。

(二)增加政策解读的内容。及时回应关切,新出台政策时能够及时跟踪解读,方便群众了解掌握政策内容。

(三)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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