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公开的主要内容
(1)2023年官网共发布信息2187条,其中含文博要闻336条、工作动态894条、党建工作152条,通知公告245条,专题专栏“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第四届中国考古学大会”等共发布135条。
(2)政务公开类,政府信息公开发布425条,包括政策文件、规划信息、预算/决算、政府采购、招考录用、统计信息、建议提案、法制政府建设、政策解读等信息;其他办事服务、互动交流、文博信息栏目共更新发布信息523条。
(3)2023年“文物陕西”微博荣获“全国十大文保单位”第一名殊荣,在全国文化类榜单排名中名列第5名。微博政务属性和文物工作属性进一步强化,阅读量每天保持在10W+,粉丝量稳步增长,成功突破300万大关。
(4)2023年共刊发稿微信件540篇,其中122余篇原创稿件被《中国文物报》《陕西日报》《西安晚报》《西北信息报》,以及陕西发布、西安发布等中省主流媒体转载转发;原创稿件数量和质量提升迅速,关注量、阅读量稳步增长,目前粉丝已突破7万,在我省各厅局政务微信排名中名列前茅。
(5)2023年,我局合理调配编辑岗位,选派专职视频编辑人员运营“文物陕西”视频平台,视频号、抖音、B站传播潜力得到释放,成为新的宣传增长点。《陕西发现晋陕高原迄今规模最大商代遗址》《2024,西安见》等多条原创视频成为“小爆款”,总浏览量超200余万次。
(6)2023年,成功举办“文物新闻写作培训班”,就文物新闻稿件写作要求、稿件普遍存在问题与投稿方式、信息化与平台建设等内容进行全面培训,局直属单位负责宣传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媒体人员、局机关部分工作人员参加。切实增强了局系统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
2.公开形式
主要通过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也及时通过新闻发布会、官方微博、微信等形式公开向社会公开。此外,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还可以通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栏目,向我局提出信息公开申请。为方便公众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局门户网站实现主动公开信息全文检索功能。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今年以来,共收到26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办理完结。其中予以公开6件,部分予以公开1件,不予公开19件(其中,本机关不掌握相关信息6件,属于过程性信息1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管控政府信息,在政府信息形成之时,明确公开属性,对于可公开的信息及时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认真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规范发布流程,缩短信息从形成到公开的时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四)平台建设
2023年,我局致力于保障官网的数据安全同时,持续进行云端内容的安全适配工作,针对官网新调整的多个二级栏目进行云端适配,确保移动端同步流畅运行,目前已完成适配和调整的二级栏目达到了99个,以期更好地为广大网民提供更优质、更便捷的文博打开体验。
同时,为方便网友更加快捷地查询全省已备案博物馆信息和各地文博行政机构信息,我局持续对“文博矩阵”进行账号登记、统一管理、实时进行监控,并对停止更新的账号进行了清理。
(五)监督保障
加大网站、公众号的宣传力度,回应社会关切。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与文物保护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同步部署考核。持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不断细化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定期检查信息公开情况。对拟发布和上报信息实行“三审三校”制度,层层把关。加强人员队伍培训,分别围绕政务信息公开、信息报送、意识形态工作等内容,对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信息工作负责同志以及各市、县(区)分管负责人、工作人员等进行网上专题培训,全面提升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92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行政强制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6 | 0 | 0 | 0 | 0 | 0 | 26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 | 0 | 0 | 0 | 0 | 0 | 6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3 | 0 | 0 | 0 | 0 | 0 | 13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6 | 0 | 0 | 0 | 0 | 0 | 6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14 | 0 | 0 | 0 | 0 | 0 | 14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果,但在政府网站建设、政策文件解读和人员业务培训等方面仍存在进一步提升的空间。2024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是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公开深度和广度,拓宽信息公开形式和渠道,严格把控保密审核。二是优化政府网站和各业务系统管理。按相关要求,继续扎实推进国产化工作,针对网络环境、信息系统及数据安全方面,进一步落实适配工作。三是进一步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栏目中的文件进行分类,及时对已过有效期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更新。四是加强政策文件解读。优化解读内容保障,着重进行实质解读。创新政策解读方式,发布更加多样的政策解读产品。五是继续优化互动功能建设,积极调研用户实际互动需求,针对高频需求进行优化改进,切实加快答复效率,提升答复质量,增加答复形式,保证答复效果,提升互动体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陕西省文物局网站(http://wwj.shaanxi.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陕西省文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西路193号,邮编710061,电话:029-85360129,电子邮箱:wwjxxgk@shaanxi.gov.cn)。